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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 星期三

富蘭克林傳:一言興邦的快意人生





在台灣如果問起富蘭克林的生平,大家最常想到的可能是拿風箏接電的瘋狂科學家(儘管他沒有親自這樣做),也許還能答出他是美國的開國元勛。有趣的是,他第一個身分流傳於世的形象是個白髮老爺爺,但其實當時他才四十多歲;而美國成功獨立時,他已經七十七歲,足足比華盛頓等人還大一輪有餘。除了政治家和科學家,他其實還有兩個同樣出色的身分:專欄作家,以及成功的商人。

我對富蘭克林的生平,其實是在收聽羅輯思維的一期節目,得到 app 中吳軍的專欄,以及讀過查理蒙格(巴菲特的合夥人)所寫的「窮查理的普通常識」以後,逐漸產生興趣與好奇心的。如同羅胖在節目裡的鋪陳,如果單純只看他人生的某些面向,很難體會他為何在當世與身後有如此巨大的影響力。他既沒有擔任過中央政府的要職,也不到富可敵國;美國獨立戰爭中他幾乎都不在本土。那麼,他到底憑什麼?


中產階級精神的代言人


富蘭克林在很長一段時間中為人稱道的,就是他所發揚的中產階級精神。對比當時代的另外兩大階層貴族與平民,他既鄙視某些貴族眼高於頂不事生產的態度,追求不被奴役拘束的自由;也努力提升自己的見識和能力,避免陷入渾渾噩噩、原地踏步的人生。當然這種心態也有其時代背景,在當時的平民,很多是大字不識幾個的。富蘭克林的父親也不認為兒子需要受極高的教育,但是他拒絕接受這種命運。
 
他從小就求知若渴,也有著叛逆的精神;少年時期他曾經在親哥哥的印刷廠當學徒,因為不願接受苛刻的待遇,就從波士頓逃到費城闖天下;後來自己也開了間印刷廠,每天努力工作贏得鄉親的好評,也讓事業蒸蒸日上,很早就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也不用再為生計發愁。雖然年紀輕輕就達到了人人稱羨的財富自由,但接下來才是關鍵。

如果有一天不用為錢發愁,接下來你想做什麼富蘭克林選擇的是,做自己有興趣,也對眾人有益的事。他在印刷業的同時,也辦報不斷寫評論,是當時膾炙人口的專欄作家,另外他也不斷從事科學研究與發明,從避雷針、路燈、暖爐的設計與改良,他做了很多看起來微不足道,但確實改變人們生活的工作。

富蘭克林的印刷廠雖然生意興隆,但沒有讓他可以一擲千金的地步;他的生活倒是很節儉,確保自己賺的錢夠花而可以把儘可能多的心力去追求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這一點和他年輕時立下的「美德養成計畫」也有關係:他在紙上寫下十三個認為自己應該養成的美德,每週專注一項認真檢討執行。富蘭克林不是個虔誠的教徒,因此這些美德並非信仰,而是他認為對人生有益才督促自己,這也他能另一個不簡單的地方。


不在其位,卻能謀政


讓富蘭克林成為政治家的轉捩點是英國與北美殖民地因為稅務造成的關係惡化。但大家可能想不到,很長的一段時間裡,他都是個親英派,而他的兒子更是到美國獨立前都擔任英國在北美的地區總督之一。他認為,殖民地的總督腐化專制,但英國本土的國王與中央政府應當夠明理,只是受到蒙蔽而已,因此他親自前往英國,希望能和政府談判。

然而談判的結果,卻讓他大失所望;英國本土對於殖民地的態度,既冷淡也不夠重視。除此以外,他過去的立場與家人的敏感身分,讓不滿日益高漲的北美殖民地中,某些人開始質疑他根本就是賣國賊。在這個困境中,富蘭克林開始意識到現實風向的變化,也選擇追求讓北美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他的優勢是鋒利的文筆和深刻的思想,做為意見領袖與業餘科學家也讓他在輿論中有極好的聲望與人脈。雖然樹大招風,嫉恨他的人也不在少數;當他意識到和英國毫無談判的可能,他轉為捍衛美國獨立的機會;雖然獨立戰爭時人都在歐洲,但是他主導下和法國簽訂的同盟條約,是美國能夠成功獨立的關鍵一擊。後面在和英國簽訂停戰條約時,他高超的外交手腕也讓英法都無法趁機佔到便宜。當他結束法國大使任期回國時,他已經高齡 80 歲了。


強大美國的奠基者


但就在這個時候,老驥伏櫪的富蘭克林才正要迎接人生的最後一部高潮大戲:制憲會議。很多人以為華盛頓是美國的開國總統,其實美國剛獨立時,是十三州的聯合政府,沒有一個中央政府領導;當時華盛頓的頭銜也只是「大陸集團軍總司令」,既然仗打完了,這也只是個榮譽頭銜而已。

但隨後幾年的幾個事件,讓有識之士體會到,美國要持續發展,必須要組織一個有效的中央政府;但是中央和地方的權力之爭,以及後續各州在政府的權利義務,就讓這件事情難有共識。在 1784 年決定美國未來的制憲會議上,富蘭克林又再一次披掛上陣,扮演關鍵的角色。

對於中央與地方分權已經習以為常的台灣人可能難以想像,當時完全沒有中央政府的狀況;光是代表權問題,大州人頭多票數多會支持直選,而小州則會擔心自己的聲音被埋沒而希望代議制;討論中間有些代表急了甚至還揚言要退出討論,自己獨立。就在新生的美國差點就要四分五裂夭折的危機裡,富蘭克林用自己的影響力平息紛爭,把大家導入共識。

當時富蘭克林就像是賢者般的角色,他的發言即便不是人人言聽計從,但看在他過往的見識與成就,還是會給予足夠的尊重。他就利用這種方便,不斷將尖銳的衝突調整成向中間妥協的共識,一點一滴的變成更多人能接受的方案。不論是會議或私底下的交流,他常常說著一個又一個的故事,看似漫無邊際的講古,其實是為凝聚大家的意見埋下種子,也拉近了代表間的距離。

作為眾多開國元勛之一,富蘭克林是唯一同時簽署美國三項最重要法案文件(獨立宣言、巴黎條約、美國憲法)的人。光是這件事,就能說明他在建國史上的地位。獨立宣言揭開了獨立戰爭的序幕,巴黎條約讓法國的支援成為戰勝英國的關鍵一著,美國憲法讓一盤散沙的十三州成為團結強大的美國,而這三件事主導都不是美國國父華盛頓,而是富蘭克林。


人生的終極追求


回顧完富蘭克林的人生,那麼從這裡我們能學到什麼?我給的答案有三點:對於愛智求真的堅持,靈活務實的思維態度,還有人生終極追求的目標

富蘭克林作為科學家與評論家,一生鑽研探討的範圍既廣博,對細節也毫不馬虎。據說他寫文章時,對於論述的根據非常講究,不只是憑感覺或信口開河。這些習慣讓他成為一個非常具有說服力的人,我認為他在政治上最終能有跨越國際的影響力,和他建立起來的態度、形象與人脈脫不了關係。
 
其次,他原來作為親英派,在和英國交涉以後發現自己的理想毫無機會,也認識到北美人心的流向,開始在英國堅定的為新生美國的利益奔走。這邊特別一提,在當時他是完全有機會定居在歐洲,不需要在淌北美獨立這場渾水的;所以不能說他是個騎牆派,他只是認識到大勢如斯,無法用和平的方式捍衛家鄉的權利,才改變方式戰鬥的。

最後是人生該追求什麼?很多人就算不承認,心裡想的不外乎財富、名位、權力等等。並不是說這些事情不好,而是被誤解了:如果仔細思考,這些事物頂多是幫助我們讓人生更圓滿的工具,而不是終極的追求。比方說有一個人如果開賭場成為大富翁,雖然賺了錢但可能被看不起,於是他會希望「洗白」自己:打進上流社交圈、做善事、甚至從政,為了希望自己不只有錢,更能有地位。

中國古代的皇帝,照說什麼都不缺了。他們還會更進一步想追求「歷史定位」,看看號稱明君卻整天關切臣下怎麼形容自己的唐太宗就能略窺一二了。按照大家喜歡引用的馬斯洛需求理論,人在吃飽穿暖有人愛後的終極需求就是「自我實現」,白話一點就是從生活中得到成就感,確認自己的重要性,甚至完成自己的理想。而我認為自我實現的具體象徵,就是對於周遭的影響力。

富蘭克林的一生,就是不斷培養與發揮影響力的歷程。他在評論自己對於路燈的改良時說道,雖然這看起來沒什麼,但世界就是在許多看似微不足道的改變中進步的。他對於自己的要求與態度,最終成為不斷增大的影響力,推動了世界前進。而財富、名位、權力,不過只是影響力的刻度之一。

富蘭克林沒做過大官,但是曾經不可一世欺壓他的費城總督,在美國獨立後只能變成過街老鼠。所以這些外在的刻度,看似重要卻不可依恃;只有不斷提升自己,發揮自己的影響力,成就周遭的更多人,才是圓滿人生的康壯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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